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木地板流通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地板企业等级划分依据和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木地板(包含竹地板)生产经营经营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限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89-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漆制品中甲醛释放量 GB18103-2000 实木复合地板 GB/T15036.1-2009 实木地板技术条件 GB/T15036.2-2009 实木地板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18102-2007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GB/T19995.2-2005 天然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2部分:综合体育场馆木地板场地 GB/T20238-2006 木质地板铺装、验收和使用规范 GB/T20239-2006 体育馆用木质地板 GB/T20240-2006 竹地板 GB/T23471-2009浸渍纸层压秸秆复合地板 GB/T24507-2009浸渍纸层压板饰面多层实木复合地板 GB/T24508-2009 木塑地板 GB/T24509-2009 阻燃木质复合地板 LY/T1614-2004 实木集成地板 LY/T 1657-2006 软木类地板 LY/T 1700-2007 地采暖用木质地板 LY/T1739-2008 装饰单板层压木质地板 LY/T1854-2009室内高湿场所用木质地板 LY/T1858-2009涂饰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LY/T1859-2009仿古木质地板 LY/T1861-2009户外用木地板 LY/T1984-2011重组木地板 LY/T1986-2011直接印刷木地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地板 wood floor 3.2 木地板企业 wood floor enterprise 从事实木地板、符合木地板生产的经济组织。 4 等级划分 木地板企业划分为四个等级: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特级为最高等级。 5 等级划分依据 木地板企业的等级划分主要依据企业的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设备设施、管理及服务、产品质量、人员素质、信息化水平等因素。 6 等级划分指标 6.1 产品质量要求 6.1.1 木地板企业产品质量应符合GB 18103、 GB/T 15036.1、GB/T 18102、GB/T 20239、GB/T 20240、 GB/T 23471、GB/T 24507、GB/T24508、GB/T 24509、LY/T1657、LY/T1700、LY/T1739、LY/T1854、LY/T1858、LY/T1859、LY/T1861、LY/T1984、LY/T1986 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产品应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认定的具有资质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合法的抽检检测报告。 6.2 主要评定指标 6.1.2 各等级木地板生产企业其他评定指标应符合表1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表1木地板生产企业等级评价指标
6.3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包括如下选择项目: a)有省级或者全国行业评定的综合性荣誉。 b)已通过ISO4000认定或ISO9000认证。 c)参与过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 d)有两个以上的经营网点。 e)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员。 f)能够提供售后服务。 g)有注册商标。 h)承担过国家或升级重点工程的产品供应。 i)采用固定合同文本。 j)有木材干燥设施。 k)有自主创新成果或技术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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